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为了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法规,加强学院各专业教学工作,规范专业管理,促进各专业、各学科的改革与发展,办出特色,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各系认真筹备、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学院(2006年3月25日前)。各系在筹备、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时要切实做到: 1、组建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必须认真开展工作,履行好指导职责,当好学院专业建设工作的参谋。 2、今后在筹建新专业时,各系要同时考虑筹备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成熟后及时报学院审批。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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