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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18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总则

        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研究、指导和推动本院教材建设工作的审议、监督和咨询机构。

第二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的职能

       1、了解和研究教材改革的动态、方向,审定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教材建设基金。
       2、研究、制定有关教材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与检查有关教材建设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审定学校教材工作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3、组织评选优秀教材和教材评估工作,评选优秀教材和讲义,推荐教材参加全国性交流、评选和出版。
       4、组织、指导各学科的教材研究和评价工作、审批我校教材编写计划(包括校外参编、合编教材),不断提高教材的质量。。
       5、组织开展各系部教材建设与管理的评估工作,总结交流教材建设的经验,提高教材建设的管理水平。
       6、对教材的选用、发行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7、各系部建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并负责本系各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管理和评价,贯彻执行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制订的计划和形成的决议。

第三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教材建设委员会成员由副高以上职称,有较高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教学经验丰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心教材工作的我院教师组成。

第四条  在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各系部成立教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的决议,抓好本系部的教材建设工作。

第五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教务科研处处长担任,委员原则上由各系(部)教材建设工作小组组长担任,委员每届任期四年。委员会委员可按相近专业(学科)分成若干小组,讨论、研究相关专业范围内的教材规划、教材研究、教材质量评估等教材建设中的问题,并向委员会负责;各系部工作小组负责所在系教材建设工作。

第六条  教材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教务科研处负责。

第七条  附则

      1、 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布置工作,并定期将工作情况向院长汇报。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本章程解释权在教材建设委员会。

附:教材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陈元进
    副主任:徐筱跃
      成  员:谯时文    熊  瑛     宋利斌     易新中     张     恩  
                    李忠东    王  丽     王明清
工作人员:冯   涛     胡  洋     潘明强     唐    权     辜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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