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管理制度(试行)
一、教材订购
(一)学院各专业各学科采用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一律由教务科研处负责统一组织、订购。教务科研处于每年春、秋两季(每年6月1日至15日,预订下一年秋季使用教材;11月1日至15日,预订下一年春季使用教材)组织教材的预订工作,各系(部)教材库房管理员依据教学计划,填报《教材预订表》上报教务科研处,并且认真核对《教材预订表》上所要求填报的各项内容,做到不错订、不漏订、不积压。
(二)各系(部)应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要求,提出订书的种类和数量。使用教材应首选获奖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或省 (部)级规划教材、国家重点教材、先进的外文原版教材等并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三)教材采购人员统一填写《教材预订单》,经教务科研处处长审查、批准后,按规定时间报订。
(四)凡在每年预订春、秋季统一征订教材期限以外,所报订的教材均为补订教材。对补订的教材,教务科研处受理后,进行联系或采购。
(五)预订教材的数量,一般只订下一个学期的教学用书数量。
(六)调整教学计划变更教材时,各系(部)应提前报教务科研处审批,填好《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同时报教材调整计划,妥善解决调整前后的教材积压问题。
(七)追订教材。各库房教材管理员若发现库存教材不足,应及时计划并报教务科研处追订。
二、教材发放
(一)学生用书。教材的发放均以班为单位,开课前到书由教务科研处通知有关系(部),由班主任老师带领学生直接到教材库履行签字手续后,按实领取教材的种类、数量。在领取教材时,对种类、数量核准后,方可领取。
(二)教师用书。一律由教师本人到教材库办理领取手续。
(三)教材交流。对质量较高需对外交流的内部教材,由教务科研处负责完成。
(四)教材费用计算方法。凡是学生所用的各种教材,学院自编讲义等费用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以班为单位,统一记帐后结算教材费。
三、自编教材、讲义的编写与印刷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材建设,学校欢迎广大教师编写能够反映我校特色以及适合本校教学需要的教材、讲义,其办法如下:
(一)自编自印的教材、讲义、实验指导书等,各系(部)应在每年春、秋两季预订教材时,由系 (部)上报教务科研处以便统筹安排。
(二)自编教材、讲义、指导书的内容,质量由各系 (部)负责把关,其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凡属教学使用的自编教材、讲义、指导书须由系(部)主管教学领导审查批准后,送交教务科研处,经主管院长批准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付印。
2、对自编教材、讲义、指导书要求重点突出,文字简练。
3、稿件应字迹清楚、不得潦草。如翻印外部教材及本人原来的教材、讲义、指导书,请明确说明使用范围。
4、责任校对应及时校稿。因校稿、送稿不及时延误使用,由教师本人负责。
5、交稿时间一般于使用前三个月交稿。
四、其它
(一)为节约学院经费,实行零库存管理,教材均按计划订购,备书量较少,一般不外借或零售。确因教材丢失或损坏需用教材,可根据库存情况,有多余存书则按价出售。
(二)凡是按计划订购的教材,不得随意调整并拒领。
(三)教材一经发到学生手中,不得退回。对于发出的教材确有缺漏页,倒装等情况影响使用时,可到教材库调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