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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规定(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28

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了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教风,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教学计划
       (一)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影响到教育、教学质量。要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对于国家统一规定的其它专业教学计划,系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高职教育特点和专业的特点,认真做好教学计划及教学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二)在制定教学计划过程中,既要注意加强理论基础,又要加强教学的实践环节,并适当扩大知识面;注意计划的合理性和灵活性,妥善安排各类课程的内容和时数。
      (三)教学计划和教学实施计划制定后必须报请批准,并认真组织实施,不得随意变动。因特殊原因确需变动者,可提出调整意见,经所在系部教务科研究后报教务科研处审核。
      (四)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注意总结经验。每学期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各系部、教研室均应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按照《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计划制定的管理规定(试行)》进行检查。
二、关于课堂教学
     (一)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提高课堂讲授水平。
     (二)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由各系部聘任主讲教师,应首先安排专职教师担任主讲教师。
     (三)任课教师应根据本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制定授课计划,写好教学进度表。教学进度表须经所在系部教务科审定,同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
     (四)授课前教师要认真备课,明确每一堂课的目标要求、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具以及时间分配等,并写出比较详细的讲授提纲。
     (五)课堂教学要注意少而精,实行启发式教学,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做到科学性和思想性的统一,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的统一,反对注入式和照本宣科,使学生在规定教学时间内,既能熟练掌握本门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又能获得较好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课堂讲授应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1、遵守纪律。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为人师表。上课要提前进入课堂、实验室。严禁随意调课、迟到、提前下课,更不得旷教。
        2、条理清楚。讲课要循序渐进,讲清基本概念,阐明问题的来龙去脉和解决问题的方法,切忌笼络不清。
        3、重点突出。授课中要主次分明,详略得当,举一反三。对于重点、难点,要讲清讲透,切忌面面俱到。
        4、板书简洁。要求做到快、准、清晰、层次分明,书写要求文字规范、工整,切忌杂乱潦草。
        5、语言生动规范。表达要准确易懂,深入浅出,巧譬善喻、切忌平铺直叙。中、青年教师要求讲普通话,老年教师提倡讲普通话。
        6、不断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体系。提倡启发式、引导式、直观教学和演示实验等教学方式以及运用电化教学手段或其他教学手段,以提高教学效果。
        7、文明规范、教书育人。教师在课堂上讲课,要注意衣着整洁大方,言行文明规范,在传授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业务素质的同时,注意发掘教材的思想性,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8、循循善诱。对于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和教学建设,要耐心解答,启发引导,要做到循循善诱。
三、关于布置作业
      (一)课外作业是检验学生学习情况,促进学生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运算、思维、表达能力的一个必要环节。
      (二)各门课程的课外作业,应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的要求以及学生学习情况,统筹安排,做到选题恰当,份量适宜,注意防止不布置任何课外作业和课外作业负担过重的两种倾向。
      (三)课外作业要及时收发,认真批改,并建立登记考核制度,反对在批改作业中敷衍塞责,不负责任。
      (四)学生应当按时独立完成作业,做到干净清洁,书写工整,计算准确。对不按时完成作业和马虎应付的学生,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责成其补做或重做。
四、关于课外辅导和答疑
      (一)课外辅导、答疑是教学过程的一个必要环节,其目的是解决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了解教学效果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时改进教学方法。
      (二)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加强课外辅导答疑方式应视实际情况而定。可以个别方式进行,也可以集体方式进行。对普遍反映的疑难问题应进行集体答疑。
      (三)在答疑中,应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对于重要的和带关键性的问题,应引导学生抓住问题的实质,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他们学会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对于一些学习较差的学生,应个别重点加以辅导。
五、关于考核考查
      (一)应按教学计划组织课程的考试或考查。无论考试科目还是考查科目,老师对学生的平时学习都应严格要求,督促学生按时完成指定的各种作业。
      (二)考试课程,一般以闭卷笔试为主,但也可以采取口试或笔试、口试并用等方式。无论采用何种考试方法,都必须严格要求。考试前不得划定考试范围,更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考试题目。
      (三)考查课的考查在课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进行。考试课程应组织平时测验和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和期中考试所用的时间,应在本门课程的教学时间内安排,一般为1-2节课。
      (四)每门课的考试,一般配应有两位教师监考。监考教师由系部选派,报教务科研处统筹安排,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监考守则》,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五)严格评分标准,认真准确地评定试卷。评卷不能降低评分标准,随意提高或压低学生的卷面成绩。考试、考查和补考的成绩,一经教师评定并报系部后,不得随便更改。
      (六)考试、考查和测验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七)教师应在放假前完成阅卷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交到所属系部教务办公室,教师应及时将成绩录入计算机,做好成绩登载工作,并上报教务科研处。
六、关于实验教学
      (一)实验教学是课程教学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验技能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必要手段。通过实验,验证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科学的作风。
     (二)各系部应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验室的具体条件,确定实验的项目要求,制订实验课计划。实验室应根据计划,编制实验课程表。
     (三)指导实验的教师,应做到:
        1、认真备课,讲清每次实验的有关内容、要求和注意事项。
        2、事先进行预试,做到心中有数,然后确定实验方案,并落实安全措施和其他准备工作。
        3、上课时,应严格各项检查制度,如预习检查、操作检查和结果检查等,并教育学生注意保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认真指导学生填写实验报告,修改实验报告。
七、关于教学见习
        (一)教学见习是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他们教学能力和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必须努力作好。
        (二)教学见习必须事先有周密的计划和安排(包括时间、地点、经费、分组和指导教师等),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见习计划必须交教务科研处审定汇总。
        (三)教学见习应用明确的、具体的目标要求,见习完毕每个学生均应根据见习要求写出见习报告,作为评定成绩的依据之一,见习成绩以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评定,对于不交见习报告者,见习成绩作不及格记载,教育见习成绩不及格者,不得毕业。
八、关于实习教学
        (一)实习是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主要实践性环节。它对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加强劳动观念,培养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实习主要包含技能实习、认识实习、专业实习、社会调查、毕业实习等。
        (二)实习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在实习基地实习和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地点实习等。具体采取何种形式,由各系(部)根据当时、当地的情况和教学目的要求而定,但应保证达到实习的基本要求。
        (三)各系(部)按教学计划中培养目标编制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目的、内容和要求),经系(部)审核批准后,于实习前发给师生,并报教务科研处备案。各系(部)应严格按照各专业教学计划进行实习,如遇特殊情况需变动者,应及时与实习接受单位联系沟通,并在实习前二周通知教务科研处。
        (四)实习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现场较熟悉,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布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讨论。
       (五)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报告(或相似实习报告的材料),方能评定实习成绩。考核方式,由系(部)自定。实习单位应对学生实习情况做出考核结论,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不及格者,需重修实习。实习结束后各系(部)应做好总结工作。
       (六)实习教学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检查。检查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实习过程情况、学生的实习报告。
九、关于教师考核
       (一)学院每年组织教学督导组,对教师进行考核。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规律和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做好备课、授课、辅导答疑、实验、批改作业、指导见习、命题考试、阅卷评分、成绩登载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根据有关的规定和制度对教师教学质量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
       (二)教师备课及教学质量情况主要由教研室、系部负责检查考核,教学督导组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工作。教师无备课稿或责任心不强,教学质量差,学生普遍反映不好,经系部教务、教研室调查属实,经帮助又无转变者,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综合考核办法(试行)》文件处理。
       (三)教师随意调课、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一次,按1个标准学时扣减其教学津贴,因教师责任空堂一节课,除通报批评外,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试行)》文件处理。
       (四)考试划范围,有意泄密,随意该考题,改成绩者一经发现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试行)》文件处理。
       (五)每个教师必须参加学院、系部规定的政治学习与教研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缺勤者,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奖惩办法(试行)》文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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