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号)和《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认定和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乐职院通〔2019〕27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评审工作的通知》(乐职院通〔2021〕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医护系学工办初审,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推荐高职护理16-1班李小兰等117名学生享受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帮扶经费。公示时间3天,如有不同意见,请于护理系办公室反映,电话:2152787;护理系党总支反映:电话:2152745;护理系学工办反映,电话:2152157。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