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5/5/25    查看次数: 16647 次

   保卫处长在学院党政和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下,在上级公安部门的指导下,主持保卫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全处人员深入调查研究,熟悉学院治安环境状况及校园内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安全基础工作。
   (一)严格户籍和治安管理,做好消防工作。
   (二) 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依靠群众,做好“六防”工作,保护校园内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掌握基本情况,落实安全教育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主持召开处务会、综合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检查履职情况、提出应对措施或建议,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指导、协助各二级学院、处(室)搞好“综合治理”工作。
   (五)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发生在校园内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六)负责协调重点部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防范,严格值班制度,做好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钻研本职业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绩效;督促每个保卫人员逐步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本职业务,提高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师生员工对保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改进工作方法,创造必要条件,解决实际问题。
   四、搞好治保工作总结,组织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五、充分发扬民主,关心下属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团结,对所属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善于管理。
   六、及时向学院党政和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和上级机关的指示。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