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人员、巡逻人员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5/5/25    查看次数: 16788 次

一、门卫、夜巡及重点部位守护人员是维护学院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院安全的重要岗位,所有护卫人员都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努力学习治安、综治等法律规章,掌握安全保卫专业技能,执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私自调岗、脱管失控。

二、上岗前不得饮酒,门卫上岗时必须严格穿戴好统一发放的保安服装,佩戴执勤证和警号,着冬装时必须戴帽子,着夏秋装时可以不戴帽子,重大集会和活动必须全副武装。

三、对外来人员及无《通行证》的车辆进行严格的盘查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到校园内销售商品、闲逛、逗留。对外来人员要问明来意,查验证件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和人员联系,经同意后方可放入,否则予以劝阻、并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

四、对出入人员携带的物品,车辆运载的物资进行认真的检查,凭有效证件、证明方可放行。严禁未经允许将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违禁物品带入校园;所有保安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学生既要严格进行管理,又要开展耐心的说服教育。

五、门卫人员上岗期间保证车辆人员行驶畅通无阻和所管辖区域卫生清洁。

六、发现可疑人员和事、物品等犯罪线索,必须及时报告保卫处和校区保卫负责人,并做好防范控制工作。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可直接押送公安机关或保卫处。校区内发生斗殴、偷盗、火情应及时到场有效处置。

七、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及时发现和处置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及财产的安全。严禁上班期间睡觉和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用公话聊天或允许无关人员占用值班电话。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情况,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处理结果及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不能交给下一班的,且非常紧急的事情,当班人员必须继续在岗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完成。接班人员上岗前检查好岗位的物品,设施和器械装备等,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向校区保卫负责人报告。

九、门卫人员一律实行双岗制,未经保卫处领导同意,不得实行单岗上班。上班时不得离开岗位5米外值班,平时门卫必须由一人站立值班;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服从调配,听从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