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周(5月20日—5月26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第12周(5月13日—5月19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第11周(5月6日—5月12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关于 2024 年“挑战杯”四川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推荐省级比赛的项目公示
第10周(4月29日—5月5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拟授予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学生名单公示
关于2024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第9周(4月22日—4月28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第8周(4月15日—4月21日)会议和活动安排
关于拟聘任伍朝君等59位同志到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公示
关于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四川教育网
中国教育统计网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首办(问)责任制度


发布日期:2007/11/26

http://

首办(问)责任制度(试  行)

2004621日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强化管理效能,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办(问)责任制是指首位接待来本部门办事人员的机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二、首办(问)责任人应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并认真解答办事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三、首办(问)责任人应耐心听取办事人员的陈述,了解来访人员所办事项,并对办事人员提出的办理事项及其它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对属自己职责范围内事项,能办理的应及时办理;不能马上办或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四、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明确告知其承办部门、科室和承办人;若不明确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应主动与有关处室联系,或请示本部门领导,以积极帮助落实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并应及时引导或介绍来访者前往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处接待办理(或负责告知对方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及其确切的办公地点、电话)。

    五、首办(问)责任人确因当时公务繁忙,无法及时办理应办事项时,要主动说明原因;也可负责转交其他经办人办理。若遇有紧急事项,应尽量给予办理。

六、首办(问)责任人对来访人员要提出办理的事项属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办的手续和补充材料。如办理的事项涉及两个以上职能处室,由主办人所在处室协调办理;主办人负责跟踪,并在承诺的时间内向来访人员答复办理结果。

七、机关各部门要切实执行首办(问)责任制,把首办(问)责任制和年度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对不执行本制度,或执行不力、不好的,要视具体情节,分别给予诫勉教育、行政告诫和调整岗位。即一年内被投诉一次并经查实的给予诫勉教育,当年考核不能评定优良;二次的给予行政告诫,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三次的除当年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外,予以调整岗位。部门工作人员中合计两次以上,或有1人累计三次以上的,该部门不能评为先进或文明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八、学院两办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在院部和各校区设立投诉举报信箱。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中段1336号   电话:0833-2273213,0833-2272969  传真:0833-2272364
邮编:614000  版权: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学院办公室